 那陳列上各式各樣的商品,相同功能的產品,可能就會有十多個甚至是幾十個的品牌。要是這樣的商品,沒有超強的品牌影響力,消費者憑什么選你。這便是大家需要花功夫的地方。各方面都做足了,為何消費者還是不購買你的商品。那就需要你回歸本源,只有產品才是第一要素,想讓消費者買商品,要從這三個方面來設計。
第一、超強的視覺沖擊,最先獲得消費者眼球
很多時候,消費者對產品的信息并非主動積極,反而是被貨架上的包裝所吸引,在這么多產品中跳進了消費者的視線里,從而引起消費者的注意,以此來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。一般產品的包裝會在瞬間都吸引住消費者,包裝與消費者的視覺有接觸,包裝吸引住消費者,令消費者停下腳步。如果同類產品,包裝的獨特之處,或許能夠吸引消費者。
第二、展現產品特性,為消費者打開大門
這同類產品何止萬千,眼前強大的競爭對手,而今的消費者也越發變得聰明與理性,他們為何會購買你的產品,而且還要過目不忘呢?那是因為消費者購買的是產品,只有產品會給消費者帶來好處,才是消費者所需要的產品。而且所選的產品已經是其他產品所無法比的,只要找不到競爭對手,這樣消費者才會購買產品。
第三、品牌訴求讓消費者產生共鳴
當顧客購買產品時,是會在產品能給使用者帶來一些特質屬性或精神方面的訴求,當然消費者在買產品時,是在表達產品主人的一種社會形象。一旦產品個性與品牌精神之下,能夠讓其他人知道此產品的形象。
如此多的產品,形形色色的產品,讓消費者在選擇時,往往會不知所措,所以一般會再三比較后,再決定是否要購買這款產品,所以想要吸引住消費者,這三方面就能夠吸引住消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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